石家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新购住房何时才能 进行再次交易?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8-01-18 14:04 字号:T|T

摘要:近日,李先生来电咨询,2017年10月份购买的商品住房,因其他原因想卖掉,现在能不能出售?就此问题,记者走访了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近日,李先生来电咨询,2017年10月份购买的商品住房,因其他原因想卖掉,现在能不能出售?就此问题,记者走访了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答复如下:

依据2017年9月23日发布的《石家庄市人民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石政发[2017]46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该规定发布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五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李先生是在我市限购政策发布后购买的商品住房,依据该文件的规定,自李先生商品房合同网签之日起,五年后方可再次上市交易。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意见》发布之日起购买的商品住房同样在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责任编辑:石家庄置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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