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7-08-17 14:10 字号:T|T

摘要:近期有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来电咨询,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就此,记者走访了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其相关工作人员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复。

近期有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来电咨询,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就此,记者走访了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其相关工作人员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复:

一、网络系统对接

监管银行和开发企业领取联网密钥开通系统,资金监管办理网上签约系统与资金监管系统的对接。

二、申请资金监管

开发企业、监管银行,提交申请预售资金监管资料,领取格式《监管协议》、《专用账户开户确认书》。

三、签订《监管协议》

开发企业持《专用账户开户确认书》到监管银行办理开户相关手续,并办理POS机安装手续。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开发企业凭监管银行出具的POS机安装情况说明领取监管协议。

四、办理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持《监管协议》到审批局相关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手续。

五、网签售房

开发企业通过网签系统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始售房。

六、收存预售资金

购房人以定金或自由资金交付房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载明的监管账户,将定金或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购房人申请购房贷款的,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也应将购房贷款发放到监管账户。

七、申报用款

开发企业申报用款,需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监管部门机构审核后,向开发企业出具《用款申请表》。

八、预售资金拨付

开发企业持《用款申请表》等有关材料向监管银行支付预售资金款,监管银行根据《用款申请表》拨付资金。

九、终止监管

监管项目在办理首次登记后,开发企业持有关材料向监管机构申请终止资金监管,监管部门机构核实后,出具《终止监管通知书》,监管银行根据《终止监管通知书》终止监管。

责任编辑:栾和 关键字:房地产监管预售资金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