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棚改危改提速:三年内再完成1800万套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5-07-06 11:44 字号:T|T

摘要: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 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 众的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 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 (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 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建立棚改督查制度,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

近 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有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 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 众的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

然而,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在创新融资机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为此,国务院提出“三年计划”,加大改造建设力度。

鉴 于此前各地棚改进度不平衡,一些地方开工率较低,且由于配套不完善导致入住率低等问题,《意见》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 监督检查各地棚改目标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态度不积极、工 作不主动、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尽管此前棚改一直是国务院督察的重点项目,但这是国务院文件中首次明确建立督察制度,这也意味着促进棚改惠民政策落地有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关键字: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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