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组建新反贪总局 加强直接查办部级高官(2)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5-01-23 15:05 字号:T|T

摘要:全国检察长会议于21日和22日在北京召开。在会议上,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透露,今年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反贪污贿赂总局。

  【专家分析】

  新反贪总局可“三合一”整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何家弘是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他曾多次在参与最高检相关会议时提出将现有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合并,即“大反贪总局”概念。

何家弘认为,此次最高检提出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很有可能将现有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合并,成立“三合一”式的“大反贪总局”。

何家弘分析,由于新的反贪总局将由一名副部级的专委负责,这意味着反贪总局将升格,如果升格很可能涉及合并问题。

何家弘告诉记者,最高检现有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和职务犯罪预防厅三个部门来负责职务犯罪工作,从内设机构特点来说,三个机构各司其职。然而,在重 大案件中,贪腐犯罪人员很有可能既有贪污受贿情形,又有渎职情形,这对办案带来新问题。在当前的反腐形势下,这种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力量也较为分散。因 此,最高检作为法定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关,“横向整合”非常重要。

何家弘表示,此次最高检确定今年成立新反贪机构,这说明今年最高检反贪 机构改革将进入实质阶段。最高检新反贪机构在“横向整合”后,还应加强“垂直领导”。所谓“垂直领导”是指最高检反贪机构对各级检察院的反贪机构都有垂直 领导权,便于集中指挥查办案件,“垂直领导”也会避免各级同级党政部门干扰反贪部门办案。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何家弘反贪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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