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房子未登记不能交易 小产权房仍不可登记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日期:2014-12-28 09:52 字号:T|T

摘要:12月22日,国务院全文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并明确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12月22日,国务院全文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并明确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房子如果要进行交易,则必须先登记。”26日下午,国土部对明年3月即将实施的《条例》进行答疑时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答疑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教授、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处处长蔡卫华主持释疑。

不买卖房产也必须登记吗?

是不是一定要进行登记?既然登记是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不买卖房产也要登记吗?

蔡卫华回应,原有房产如果已经登记,证书继续有效。如果没有登记,当事人即使不进行交易,也可以申请登记;但如果要进行交易,则必须先登记。

如何具体操作?在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需要做什么呢?

蔡卫华表示,未来不动产登记跟现有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程序上是差不多的,都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都会在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

至于小产权房如何处理?蔡卫华重申,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因为要登记必须是合法的,小产权房不合法。

不动产登记对于我们到底有什么好处?蔡卫华表示,据《条例》第4条和第33条的有关内容,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会对老百姓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相反,不动产统一登记还会方便老百姓的登记办证工作,以后办证只需要跑一个部门,拿一本证。

“另外,要特别提一句,原来已登记的证书是有效的!”蔡卫华补充道。

债主能查欠债者的房产吗?

同一人名下在异地的不动产能查询到吗?真的已经全国联网了吗?对此,蔡卫华表示,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讨债者可以去查欠债者的房产吗?对此,楼建波解释,从程序上看,如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应先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后需强制执行的,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法院进行查询。

楼建波进一步解释说,按照《条例》规定,查询时要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资料。至于具体问题,有待于以后细则和办法的完善。

责任编辑:闫蕊 关键字:不动产统一登记小产权房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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