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不动产登记明年3月起实施(2)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每日商报 发布日期:2014-12-15 17:28 字号:T|T

摘要:中央编办批复在国土部挂牌不动产登记中心后,不动产登记的步伐再次加快。近日有消息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基本敲定,已由国务院签发,定于年内颁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宏观层面

客观上将助力反腐

当得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即将实施的消息时,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就知道这很可能在未来刮起一轮“反腐风暴”。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官员贪腐案件被曝出,这其中房产腐败更是严重。”李成言介绍,针对这种情况,其实从1995年开始,中央已先后颁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官员的财产申报范围也从简单的“收入”扩展到了官员的股票、不动产等。

但李成言坦言,目前针对官员房产的反腐效果并不明显,因为“查房反腐”的一个巨大瓶颈就在于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统一和不完善,“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显得尤为必要。”

不过,参与条例草案起草的知名物权法专家孙宪忠曾多次强调,不动产登记条例最大的作用是实现统一登记,保护产权及交易安全,而并非意在反腐。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在接受采访时坦陈,反腐确实并非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主要目的。但他强调,以往出现的大量“房产腐败”案件,就是因官员房产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所致。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和不动产公开查询管理系统等建立后,有助于摸清官员不动产的真实情况,以及发现那些多占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当交易等房产问题,客观上将对发现和打击官员腐败产生极大助力。”任建明说。

为开征房地产税奠定基础

不少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此条例或许是为向不动产开征房地产税奠定基础。

有专家指出,房地产税出台有两个前期必要条件,一是不动产信息登记并全国联网,二是不动产评估。不动产信息的统一登记归类整理,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可以帮助解决房地产税向存量开征第一个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因此,在房地产税立法和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并摸清全国的不动产“底细”。

中国指数研究院专家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如要发挥更多作用,还需几个先决条件,即实现全国联网查询、为房产税提供准确信息,以及完善的居民信息体系和信用体系,房地产税拟定还需较长时间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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