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新政:提取额度提高 可异地提取 可交房租(2)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网 发布日期:2014-11-03 07:02 字号:T|T

摘要:11月1日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印发实施。职工租住本市的公共保障房的,提供《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收据即可,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季度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季度已付的租金。

-房租可以用公积金支付了

公积金可以支付房租了,这也是此次新发布《细则》的一大亮点。

职工租住本市的公共保障房的,提供《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收据即可,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季度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季度已付的租金。

职工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公安派出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税纳税凭证。在提取金额上,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季度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季度已付租金。

【特别提醒】

-4类情况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细则》明确规定,因继承、赠与方式取得房产的;购买本市行政区以外、非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期 以上的;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等4种情况不得提取公积金。对于“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追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8类情况可销户提取

职工退休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非本市户口职 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出境定居的;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满两 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3类情况可部分提取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凭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证。每季度可提取一次。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 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借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证明及家庭 成员收入证明,每年可提取一次,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个人自负的费用支出。

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自然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的鉴定证明、费用支出证明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自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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