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基本没门槛(2)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07-31 09:18 字号:T|T

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问:我国已经实施户籍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为什么还要建立居住证制度?国家层面居住证制度的政策什么时候出台?

答: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正组织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按照中央的要求,《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出台。主要是明确居住证的功能定位,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待《办法》出台后,由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已经探索实施这一制度的,要及时修订、有效衔接。

经济社会领域改革要统筹配套

问:《意见》提出要统筹推进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农村产权、财力保障等相关领域配套改革,如何理解?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这次户籍制度改革要与有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配套,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公平有序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问题,确保他们全面平等享有当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的待遇;又要协同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让在城镇就业居住半年以上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子女教育、就业扶持、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享受当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农村产权、财力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法规,落实经费保障。

不再区分农村娃与城市娃

问: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具有何实际意义?

答:《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这意味着将不再区分农村娃与城市娃,标志着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还要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户口登记制度统一后,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与居住在城里的居民原先存在的待遇差别的消除,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问:《意见》提出,要建设和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请介绍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答:目前,项目总体推进顺利,按照计划安排,年底前开始面向各共建单位开通人口信息共享服务

责任编辑:值班采编 关键字:户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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