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地产广告不得使用“学区房”等内容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日期:2014-07-17 10:07 字号:T|T

摘要:近日,合肥市出台房地产项目管理新政,严格约束房地产项目建设、销售各个环节,从土地管理、项目规划、商品房预售等多方面对房地产进行规范。

近日,合肥市出台房地产项目管理新政,严格约束房地产项目建设、销售各个环节,从土地管理、项目规划、商品房预售等多方面对房地产进行规范。

据 统计,今年上半年,合肥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97.25万平方米(99870套),同比增长0.77%,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不过仍有少数房 企存在未按期开竣工、违规预售等问题。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该市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

到 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却没有拿到钥匙,这样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通知》规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颁发划拨土地决定书时,土地使用权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或划拨价款总额的5%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 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合肥市学区房的划分每年都在变,以此来吸引消费者存在不确定性。 《通知》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用其他项目作为本项目的效果图,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 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同时《通知》还强调,不得使用“名校”“学区房”等内容。涉及学区的,应将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在商 品房销售处公示。

今年开始,合肥市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物业服务项目前,必须向该市房产局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此举旨在保护业主合法 权益。物业如果擅自退出或者终止物业服务时,业主大会应当在3个月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此期间,居委会可依法对物业服务项目内的环境卫生和垃圾收集 清运实施管理,相关费用从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中列出。如合同期满,物业服务企业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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