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推动住房保障等九大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2)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14-06-16 07:38 字号:T|T

摘要:石家庄市政府正式印发《石家庄市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14-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我市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和区域间的均等化。

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服务,就是用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钱来为全体老百姓义务免费构筑和提供包括教育、计生、就业、养老、居住、文化体育、社会保险、残疾人服务等各种服务措施和服务项目,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

公共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免费

《计划》提出,2014—2015年,我市基本公共教育的重点任务和服务标准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要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健全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

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提供免费住宿,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为山区6县56所项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加大对违规补课、差别分班、“乱收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高中阶段,调整和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适度控制学校规模,控制班额。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推动县域“一中”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农村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所公办幼儿园,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所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社会服务

医疗等专项救助延至低保边缘人群

在社会救助方面,《计划》明确指出,专项救助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重点解决其医疗、教育、住房等困难。对于低保户,保障标准按照能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保证自然灾害后12小时内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在社会福利方面,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散居孤儿每人每月补助7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150元;加强贫困和重度精神疾病患者收养和治疗服务;逐步推动婚姻登记标准化和全国信息联网,推行婚姻免费登记。推行惠民殡葬,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免费服务。

养老服务方面,市、县(市)区要逐步推行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加快专业化的老年养护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住房保障石家庄城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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