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试点自行发债成功关键是摆脱土地财政依赖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日期:2014-06-04 14:37 字号:T|T

摘要:所有的改革都应先从打破路径依赖开始,如何真正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是此次地方政府试点自行发债还债能否健康走好的关键。

所有的改革都应先从打破路径依赖开始,如何真正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是此次地方政府试点自行发债还债能否健康走好的关键。

财政部前不久发布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明确: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将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一直不允许自行发债。此次试点,一方面显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有了政策面的新突破,另一方面也不失为《预算法》修订前的权宜之计。

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在世界很多国家都成惯例,甚至被视为地方政府的一项财权,或地方自治范围内的一项基本权利。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好处显而易见: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透明度,特别是财政预决算的公开,还可以丰富资本市场,更好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然而,人们对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最大的担忧,还是风险控制问题,解决靠什么来还债的问题成为关键。正因为如此,我国目前试点的是自行发债,而不是自主发债。

理论上讲,政府的债,要靠政府的收入来还。而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最大问题,是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一方面,由于过去我国地方政府不能自行发债,政府融资平台上的债务不得不以土地来担保,造成土地财政依赖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没有彻底解决土地财政依赖问题之前,开闸自行发债,究竟是否能帮助地方政府真正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还有待观察。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必须正视两个重要背景。首先,目前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债台高筑,而且多承诺以土地收入来偿还。2013年6月,审计署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高达17.9万亿元,比两年前增加了7.2万亿元,增幅达67%,扩张速度惊人。更重要的是,目前已经进入集中偿还期。而近期,受到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地价水平有所回落,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受到较大影响,导致资金压力不断升级。地方债的开闸,无疑是解决地方债务危机的“一方良药”,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有助于缓冲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压力。

其次,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失衡的问题由来已久,而且目前还没有看到好转的迹象。2013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再度超过3万亿元,并创下历史新高。土地出让收入占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平均在5成左右,有的甚至高达7成。地方财政失衡的问题,在短期内恐怕难以扭转,而目前地方实体经济增长乏力,更增加了终结土地财政依赖的难度。

从理论上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让政府的举债行为真正置于资本市场的监督之下,能否得到公众的购买,将由市场说了算。但考虑到我国公众投资理财心态的不成熟,特别是我国“大政府、小市场”还没根本改观的情况下,公众会继续高估“被政府操控的市场”的价值;尤其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成熟,政府透明度不高、市场化评级机构不发达,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能否倒逼地方政府着眼长远、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恐怕还是个未知数。

地方自行发债,能否成为一剂良药,能否帮助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的依赖,实际上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取决于地方债的用途本身,如果继续“唯GDP”追求城市建设“大跃进”的短期行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地方自行发债就可能进一步加剧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如果地方债着眼于扶持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则可能起到帮助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失衡的问题。然而,扶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可能不是立即见效的,而目前试点的地方自行发债,还只是3年期和5年期的短期债券,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另一方面,地方土地财政依赖问题的产生和加剧,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以及地方税缺乏主体税种、税收渠道狭窄、地方政府长期面对资金缺口,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解决地方土地财政依赖问题的根本举措,还在于进一步完善目前的分税制财税体制,明确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并真正建立稳定的地方税体系,增加地方政府财力。

这方面,虽然国家已经开始努力了,但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若如此,地方自行发债,将为构建地方政府财力保障机制的改革赢得了时间和空间。不过,在允许地方自行发债之后,要开好“前门”,也要管好“后门”,处理存量债务、修改《预算法》、为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专门立法、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构建政府负债问责制度等等,都是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地方政府土地土地市场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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