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指导意见推动京津冀口岸一体化发展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4-04-19 09:02 字号:T|T

摘要: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 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口岸建设支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到2020年,全省口岸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开发国际(地区)集装箱班轮航线5条以上,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000万标箱;建设内陆港、海关特殊监管区 域分别达10个和5个以上。

预计到2020年全省口岸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口岸建设支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到2020年,全省口岸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开发国际(地区)集装箱班轮航线5条以上,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000万标箱;建设内陆港、海关特殊监管区 域分别达10个和5个以上。口岸功能由单一运输集散向综合功能转变,货物运输结构实现由能源输出为主向集装箱、散杂货为主转变,口岸集疏运体系进一步完 善,通关效率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先进、配套设施齐全,优势互补、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的口岸发展格局,实现我省由口岸大省向口岸强省的跨越。

推动京津冀口岸一体化发展

“围绕承接首都产业转移,加快临港新型重化工业、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照《指导意见》,依托首都新机场、沿海港口等对外开放的口岸,加快发展与其相配套的航运、金融、保险、信息、代理、中介、供应、修造(拆)船、国际快邮、保税物流等临港服务业,支持各口岸城市发展综合物流,打 造服务京津、辐射全国的物流网络,促进口岸、产业、城市一体化发展。 根据《指导意见》,推动京津冀口岸一体化发展。研究建立京津冀口岸发展协调机制,签 署京冀口岸合作框架协议,推进我省沿海港口与北京空港、陆港的合作;加强环渤海地区口岸之间特别是与天津口岸在功能定位、国际航线开发、集疏运体系、运营 管理等方面的全面合作,实现冀津口岸优势互补、良性竞争、互动发展;大力推进京津冀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 行”,促进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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