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汉试点以房养老 试点期截至2016年3月31日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14-03-24 11:59 字号:T|T

摘要:21日,保监会透露,已起草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城市率先开展试点。同时首次明确“以房养老”试点实施细则。

21日,保监会透露,已起草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城市率先开展试点。同时首次明确“以房养老”试点实施细则。

保监会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应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屋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将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

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由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据悉,去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到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有关要求,保监会最新起草了相关指导意见,并开始在业内征求意见,拟将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到2016年3月31日止。

观点:

专家:对以房养老不能过于乐观

专家认为,暂且不论“住宅仅有70年使用权”等因素给部分老年人抵押老旧房产带来的操作性问题,“以房养老”要想真正惠及民生,还面临着市场失灵的风险:“富家水浇不了穷家田”,有房子的富人可能根本不需要“以房养老”,没房子或者没产权的人却没有能力“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一种新兴金融产品,它的效果到底如何还有待市场的检验。在勇敢尝试新事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它的局限性,在目前情况下,政府不断完善养老体系,以及子女应尽的孝道,恐怕还是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根本之道。

其实,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以房养老这种市场化的养老方式也只是其基本养老体系的一个补充而已。

网友:以房养老为何遭误读?

网友: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通常说的“以房养老”,其本质是一种商业保险。然而,对于以房养老模式的引进,公众之间却颇多顾虑,甚至会错误地以为,试点以房养老,存在削弱乃至替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隐忧。在此番试点即将启动之际,我们不妨反思下,有利无害的养老创新为何会遭受冷落和误读?

首先,知识普及不够。其次,“非主流”的选择被误认为“主流”的答案。选择以房养老,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既有私人房产,还无须传之后人,兼备如此条件的老人肯定是少数人。在社会保险水平偏低等主要问题亟待解决之际,作为商业保险的以房养老积极推进,难免让人产生“喧宾夺主”的误解。解决国人老有所养的大事,必须从破解最广大人群面临的主要养老矛盾入手。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北上广汉以房养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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