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布今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七成住宅用地建设保障房和中小商品房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4-03-23 09:44 字号:T|T

摘要:近日,石家庄市公布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计划,在住宅用地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之和为228.54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70.18%。

近日,石家庄市公布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按照计划,在住宅用地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之和为228.54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70.18%。

今年新增建设用地755公顷

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省会市内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井陉矿区,计划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计划,2014年度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79.24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755.00公顷,占供地总量的77.10%。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84.0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9.64%。

按区域划分,2014年供地量占前三位的分别是:长安区供地266.69公顷,裕华区供地185.04公顷,新华区供地183.76公顷。

保障房、小商品房用地占多数

在2014年度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325.65公顷,占33.2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6.06公顷,占11.85%;交通运输用地169.68公顷,占17.33%。

记 者注意到,在住宅用地中,石家庄市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含保障性住房用地、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限价商品房用地)为82.71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 25.40%;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145.83公顷)之和为228.54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70.18%。

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

石家庄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密切关注住宅用地中涉及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履约建设情况。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

严格限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工业用地绿化率不得超过20%。

责任编辑:值班采编 关键字: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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