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正在推进房产税立法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4-03-05 06:51 字号:T|T

摘要: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4日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4日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后,全国人大首度对外公开回应有关税收法定的问题。这一表态让人们有了更多猜想:这是否意味着全面开征房产税的日子越来越近?

在很多人眼中,“税收法定”是个很专业的术语。傅莹也向媒体解释了这一概念,指出这一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通过立法机关,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征收。

她透露,对于当前社会上广泛关注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目前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推进中,并将注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在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税收法定背景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不同于以往“房产税”的提法,其中包含了未来更复杂全面的改革思路。

这一观点也印证了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期对外披露的关于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路,即改革总体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按照这一改革方向,我们需要先建立相关的配套系统:一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政府要先掌握每个人有多少套房子,才能在保有环节征税;其次是制定并颁布资产评估法,建立专业的房产价格评估体系,对房产的价值进行确认;此外,还应有科学完善的救济制度,对房产相关的纠纷进行专业的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如是说。

18个现行税种3个全国人大立法

3部实体税收法律,即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

其他15个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都是由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

此外,在我国税法体系中,除了上述3部实体税收法律外,还有一部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其他领域的税收实体或程序性事项均由国务院及财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约30部税收行政法规,约50部税收行政规章以及超过5500部的税收通告。

我国曾先后在1984年、1985年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授权。其中1984年的授权于2009年6月废止。

国务院依据1985年全国人大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授权,制定了数量众多的税收暂行条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写入决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4日表示,全国人大将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全国人大房产税立法人大推进房产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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