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合同该注意些啥?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13-12-08 10:03 字号:T|T
摘要:划拨的土地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出让的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买受人才可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的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咨询:市民王先生想购买一套二手房,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解答:(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交易时产权无法确定。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而且购买者要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看房产证上的房屋产权人信息是否属实。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共有人,作为遗产未分割的房屋很多都存在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情形。因此,买受人应当和房屋的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交易的房屋是否出租。我国认可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二手房转让时,得确认交易房屋是否还有租房者在住着。如果在房屋还被别人租赁的情况下,买受人可能会无法即时入住。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在二手房买卖中要分清房屋所处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划拨的土地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出让的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买受人才可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
(5)是否影响市政规划。作为买受人要查清所购房屋是否面临拆迁,是否有影响采光等因素。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它们在转让时有一定的限制。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的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8)物管费用的交割。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有长期拖欠。如果买受人不知情而购买了该房屋,可能要承担卖房人所欠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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