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已签12个自贸协定 还有6个在协商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3-12-05 06:38 字号:T|T

摘要:昨天,商务部召开“自贸区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办公厅主任姚坚表示,中国目前正在建设18个自贸区,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不过,国内下一个自贸区花落谁家尚在评估之中。商务部表示,上海自贸区将作为制度创新“实验基地”为下一步扩大自贸区范围的谈判服务。  

昨天,商务部召开“自贸区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办公厅主任姚坚表示,中国目前正在建设18个自贸区,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不过,国内下一个自贸区花落谁家尚在评估之中。商务部表示,上海自贸区将作为制度创新“实验基地”为下一步扩大自贸区范围的谈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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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12个自贸协定

姚坚指出,中国目前正在建设18个自贸区,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12个自贸协定,包括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除与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还未生效外,其余均已实施。

另外,其他6个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分别涉及中国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挪威的自贸谈判,以及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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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别于上海自贸区

上海自贸区和其他自贸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姚坚表示,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是在特定的区域里,自主开放的一个手段。国际上也叫经济特区、自由经济区等,内容都要给这个区域中的企业以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吸引更多投资。

昨天会上讨论的自由贸易区,是国家之间、国家与地区之间经济合作的一个协议,是通过谈判达成,是互惠的,对于区外的国别和地区不享受这样的政策。但两者之间也有联系,在上海自贸区采取的一些尝试性政策,都是在自由贸易区谈判之中遇到的问题。如果这些政策在上海自贸区得到企业的认可,之后就会进一步复制和推广到其他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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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其他自贸区探路

“上海自贸区是一个制度创新的概念。在上海自贸区实施的政策正是在我们谈判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先行先试会为我们自贸区的谈判创造很多便利条件。”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孙元江表示,实行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等制度均为全球潮流,上海自贸区内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变化、服务贸易的扩大、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的改革,将为下一步扩大自贸区战略积累经验。

“以前有国际组织评估,我国的贸易便利化程度走在世界前列。但随着我国贸易的进一步开放,在谈判中还存在与国际经贸通行制度不一致的问题。”姚坚表示,“同时我们未来要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发展速度,怎么样为正在进行的谈判进行试验就是上海自贸区所承担的责任。”

姚坚还表示,目前商务部已赴多地调研,正在对下一个自贸区城市进行评估。据了解,广东、厦门、天津、山东、江苏等省市均已提出筹建自贸区设想,孙元江表示,自贸区总体规划将由国务院统一部署。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自贸区商务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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