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被撞大妈否认故意讹钱 拍摄者称其表演夸张(4)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3-12-04 07:42 字号:T|T

摘要:该外籍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撞倒了中年妇女,双方随后发生纠纷,后妇女被送医检查,因伤情轻微,双方在交警调解下,最终外籍男子支付了精神损失费、医药费等共1800元赔偿金。

处理

被撞者得精神损失费超千元

昨 日11时许,煤炭总医院放射科一名工作人员称,当日11时确有一名女子被送来。这名工作人员称,女子送来时神志清醒,血压正常,做了脚趾、脚踝和右肩共三 处拍片。病例显示,李女士的右脚脚趾、脚踝和右肩部位“骨关节未见明显异常”。昨日下午,李女士向新京报记者展示受伤部位,其肩部和腿部多处有淤青。

昨日,被撞者李女士的女儿表示,外国小伙赔付的1800元,是经交警现场调解后双方最终同意的赔偿金额,包括了医药费、急救出车费和精神损失费。

她表示,现场李女士做了三个部位检查,并拍X光,每项检查花费168元。据此计算,李女士的三项检查共花费504元。

据了解,目前急救车出车费用的价格为每公里5元,另加40元出诊费,从煤炭总医院至事发地点约2公里,来回共4公里,因此共花费60元。至此,李女士的医疗费用约为564元,余下的1236元应为精神损失费。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张文钧律师表示,考虑到李女士年龄大,并在争吵中曾出现晕厥,这笔精神损失费在正常范围内。

说法

“私了”容易被“碰瓷”

大成律师事务所张文钧律师表示,伤害并不严重的小型交通事故,目前国内一般会选择私了,私下协商以现金赔偿的方式来处理。“除非严重的,还有纠缠不休的,会报警处理”。

张文钧表示,国内喜欢“私了”解决给了“碰瓷”者活动空间。据他了解,欧洲的小型交通事故多是走程序,碰到这种情况会打电话报警,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有争吵现象出现。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老外撞人北京大妈被撞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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