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今日零时省会首启重污染天Ⅲ级响应(3)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3-11-22 10:31 字号:T|T

摘要:今日零时起,省会石家庄首次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应急响应。

健康防护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2)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建议性污染减排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2)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公众、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6)市城管委和企事业单位停止开放景观灯光。(7)指导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产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制性污染减排

(1)工业减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关停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

发电、热电企业按全市减少用电负荷降低相应发电负荷。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2)防止扬尘措施

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扬尘控制。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小时洒水1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全天保持裸露地面湿润,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停止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

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主要街道机械化清扫每日3次以上;采暖期外,主要街道每日喷雾、洒水3次以上。采暖期内,视天气情况开展洒水喷雾作业,确保城市主干线整洁不起尘;其他街道实行专人负责,确保道路清洁卫生;所有渣土车停运;缩短垃圾清运车运输时间至4∶00~14∶00。

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关停所有露天矿山。

关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沟)、沙河区域内所有采砂场。

(3)机动车减排措施

大货车、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保障民生的货物运输除外),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4)其他措施

禁止明火烧烤、烧荒以及树叶、垃圾焚烧等行为。

禁止焚烧秸秆。

增加公交车运行能力,所有能运行的公交车全部上路。

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加大巡查力度,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全市加油站、油库、运油车辆的油气回收设施全部正常运行,油气达标排放。

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

按照市政府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加大对非法燃放行为执法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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