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真正价值在“打地基” 不在控房价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3-11-22 10:22 字号:T|T

摘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

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非新鲜事物。2007年,新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但由于实行成本高、技术上存在瓶颈,尤其是牵涉到太多的利益关系,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抵触情绪较重,所以多年来一直未能成行。此次国务院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意味着顶层设计的启动。

不动产统一登记最直接的制度价值,在于简化行政程序,减少民众的办事成本。目前,由于我国不动产权属种类复杂多样,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譬如住建部门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登记。实行统一登记后,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了办证环节。当然,由多部门负责变为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也有利于理顺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从而为房屋信息的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然而从舆论反馈来看,更多人期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能在调控房价和反腐败上发挥奇效。很明显,这是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于理想化的解读。理论上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行,意在推进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拥有大量房产的人可以被很快确定,既有利于反腐,也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还能帮助相关部门摸清全国楼市状况,科学地调控房地产市场。但是,这所有的政策“利好”都是建立在所有不动产均进入登记系统,且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基础之上的。现实而言,拥有多套房者不可能将所有房产均登记在自己名下,伪造身份证的情况也不鲜见,这就决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在笔者看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真正价值,在于打好“地基”,为下一步的改革和相关制度的升级做准备。无论是调控房价,还是通过房产信息反腐,都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数据平台,只有这样,相关部门才能有的放矢。但现实是,房产信息基本上都是由开发商提供,以至于多轮调控成“空调”。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建立一个“数据库”,把大的框架先搭建起来然后再慢慢完善,不断减小信息误差。此外,住房信息联网是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要件的,而住房信息联网面临的最大争议就是,如何保护公民的财产隐私权。这一点也需要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制度创建过程中找到最佳平衡点。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不动产登记房价国务院李克强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