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暂住证还要交“租房税”吗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13-11-21 09:30 字号:T|T

摘要:那天去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办暂住证。虽然证件齐全,但工作人员让先去居委会开个证明,而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要先交5%的“租房税”,大概是1000多元才给开证明。

市民李先生:我住在苹果园,那天去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办暂住证。虽然证件齐全,但工作人员让先去居委会开个证明,而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要先交5%的“租房税”,大概是1000多元才给开证明。我想问有这个规定吗?我来北京好几年了,以前在别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只要证件齐全当时就可以办。

石景山公安分局纪委:我们就投诉问题积极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如果您按规定携带证件未能办理暂住证,可能是因为您租赁的房屋为新出租的,暂未履行北京市出租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必须经过以下程序后方能为租住的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

其程序包括,流管员登记出租房屋基础信息,并对出租房屋安全检查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以及代征出租房屋个人所有税。根据规定:居民房屋对外租赁的,采用5%综合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款。在石景山区,此税款由区地税局委托各街道办事处代征,街道办事处的流管站的流管员可以履行代征职责,也可由承租人(申办人)代交。但代征代交税款与申办《暂住证》无关联,不作为必须提供的办理暂住证手续。

通过对信访投诉的分析,我们发现,派出所、社区流管站在日常办理暂住证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地方。我们做了三方面改进:一是主动联系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在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增添暂住证办理和出租房屋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更熟知了解有关个人利益的规章制度。二是加大对局属单位流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服务群众的职责意识。三是以人口管理部门为主责,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再次发生以未缴纳“出租住房税”为由拒绝办理《暂住证》的现象。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暂住证租房税办暂住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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