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捆绑暖气费 “霸气收费”谁来管?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11-14 06:20 字号:T|T

摘要:新规的出台令小区业主称赞,然而,本报仍不断接到信达花园、国际城小区等多个小区业主投诉。大家心存疑惑:物业竟敢“顶风作案”,如此霸气的收费方式何时休?

据悉,11月1日起实施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中规定,取暖费不得与物业费、水电费等捆绑收取,捆绑收费将受到警告或罚款。

新规的出台令小区业主称赞,然而,本报仍不断接到信达花园、国际城小区等多个小区业主投诉。大家心存疑惑:物业竟敢“顶风作案”,如此霸气的收费方式何时休?

【点评】

还要解决

物业费深层次矛盾

石市社科院社会法律研究所所长刘丽新认为,新规颁布,明令禁止捆绑收费,若物业执意而为之,很明显就是违规。既然新规明确了监管主管部门,那么相关主管部门就该加强监管,若涉及多个部门,还可采取联合执法方式解决。

如今,每年供暖季,取暖费捆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之所以成为投诉热点,除了部门监管不力外,更深层次地则要解决物业费矛盾,业主在投诉之外,是否能考虑通过组建业委会等方式,积极维权。

【体验】 记者缴费遭遇“被捆绑”

距离正式供暖还有一天,然而,世纪康城的业主仍未顺利缴纳今冬取暖费,原因是物业要先至少预交半年物业费,才肯收取暖费,引起一些业主不满,这不是捆绑收费吗?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北二环外的世纪康城小区,以业主的身份,亲身体验了一把“被捆绑”。

这个小区的情况有些特殊,前物业撤了,新物业刚上任没几天,管理还未步入正轨。当别的小区早早贴出缴纳取暖费的通知时,这里业主谁也摸不清咋回事,只能“望暖兴叹”。

记者来到物业办公室问:“今冬的取暖费怎么办?啥时候收?”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回答:“现在就能交了,跟去年一样,每平米22元,拿上房本,与物业费一起交。你可以交半年的,也可以一下交全年的,看你怎么方便怎么来。”

记者问:“能否先只交取暖费?”对方答:“都交上吧。”

记者问:“不是有政策说不让捆绑收费吗?”这时,物业一名负责人说:“规定是规定!什么叫捆绑?我们现在刚入住,可能还涉及不到,假设我已经为你服务了半年,半年你不交物业费,我因此不收取暖费,这不能叫捆绑,因为我们已经提供服务了。”

他解释,物业刚进入小区,在没有收到一分钱物业费的情况下就已经投入30多万元了,比如更换了交换器、清理垃圾、疏通了排污管道,还有一些看不见的服务。物业费收0.5元/平方米,就算都收齐,这点钱也根本不够“补漏”。

至于为何一直没有贴收取暖费通知,他说,因为一直在调试热交换器,确保能供暖了之后会立刻贴出,争取在15日给大家供上暖。

【调查】 捆绑收费成为投诉热点

每到供暖季,物业捆绑收费都是供暖投诉中的热点焦点问题。记者调查发现,物业捆绑收费不仅年年有,而且“招数”不断更新,物业费捆绑暖气费已经成“惯例”,更有甚者,暖气费与水费、电费、车位费等诸多费用绑在了一起。

盛世天骄业主魏先生去物业缴纳取暖费遭拒,理由是先补缴拖欠的物业费。国际城三期业主刘女士至今还未缴纳取暖费,物业同样拒收,原因是她长期拖欠物业费。裕华区另一小区业主小王则遭遇取暖费捆绑地下车位费,“物业让先补缴车位费,否则不收取暖费。”小王只得被迫缴费。

有业主说,捆绑收费显然成为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收费率的一种新途径。

面对记者的采访,一些捆绑收费的物业公司却感到“委屈”。“我们只是代收取暖费,本身就提供了无偿服务,要是业主连物业费都不交,我们为何还要给他们提供服务?”有物业公司负责人说,正是因为有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或其他费用,才会遭遇捆绑收费。

【反思】 “霸气收费”谁来管成难题

然而,业主说,取暖费与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本身就是两码事,物业公司不该“借机捆绑”!更何况政府有明文规定,物业不得捆绑收费。

记者查阅资料,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明文规定:热费不得实行与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不缴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而拒收热费和限制用热,涉及到捆绑收取并限制用热的,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亦有类似规定。

然而,盛世天娇小区业主魏先生向市供热管理中心投诉热线反映后,对方答复说,他们只管暖气热不热,小区有没有暖气等问题,涉及物业捆绑收费,因为物业的主管部门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他们属于市建设局管辖,对物业没有监管权,建议业主找物业协商解决。

记者调查了解,捆绑收费多是物业公司所为,但物业公司属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管辖。而供热主管部门属于石家庄市建设局管辖,供热主管部门管不了物业、管物业的住房部门又不管暖气收费。若物业私自涨价可以向石家庄物价局举报,但具体到捆绑收费问题,却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还需向供热主管部门反映。

昨日,记者先后采访了市供热管理中心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市供热管理中心负责人称,目前,由于物业与供热涉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市建设局两个部门,如果居民遭遇捆绑收费,可以向各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的供热办投诉。

对于这一说法,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负责人称,新规明确规定,捆绑收费由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和处罚。如今,为了便于管理,各区住房局既负责供暖也负责物业管理,市供热管理中心让各区供热办监管捆绑收费也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物业费暖气费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提示
获取数据失败,请检查网络链接是否已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