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要“盘活存量”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山东商报 发布日期:2013-11-13 16:28 字号:T|T

摘要:近些年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整以及价格的起伏,如何处理好房地产调控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成为各级政府颇费思量的课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是否会出台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民众则充满了期待。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至10月份,我国商品房销售额61238亿元,增长32.3%,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32.6%。正如刚需购房者所感受到的一样,今年许多城市的住宅销售火热,“量价齐升”局面再度出现。

近些年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整以及价格的起伏,如何处理好房地产调控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成为各级政府颇费思量的课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是否会出台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民众则充满了期待。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集体学习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时,提出将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业界分析认为,这意味着,过去依赖行政手段抑制需求的调控方式将出现变化,转为在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同时,发挥市场长效机制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这一过程中将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厘清二者的边界。

鉴于我国的住房需求已经明显分出了层级,只有坚持市场化导向,才能建立起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也才能在发展中解决“土地财政”等问题。有观点认为,如同我们试图运用市场机制化解产能过剩一样,减少行政主体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房地产调控也能在市场化条件下自发地调节供需。不过,市场机制的发挥依赖于在制度层面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中,不能仅仅局限在利用行政手段调控增量。因为抑制需求始终是增量的范畴,而增加供给则是放眼到了整个房地产市场,不仅仅是商品房市场,还包括保障房和二手房市场,只有如此才能全面盘活存量资源,才能提高住房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应当是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深刻内涵。因此,运用市场手段挤出房地产泡沫,实际上蕴藏着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围的契机。虽然通过周密的制度设计,楼市能够应用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来实现商品房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关键是,这样的调控机制阻力在于要打破利益格局,触动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目前来看,房地产市场的各种顽疾已经交织在一起,不仅带来了房价“硬着陆”以及财政和金融风险,还造成了住房资源分配效率低下甚至是部分浪费。在新型城镇化将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多福祉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的深层次矛盾也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住房房地产存量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