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7年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占比要降至70%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jrj.com.cn 发布日期:2013-11-07 10:39 字号:T|T

摘要:海南省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称,自2013年起,海南省将逐步降低商品住房开发比例,增加高端、经营性房地产比重。力争至2017年末,全省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比例由2012年的84.4%下降至70%。

海南省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称,自2013年起,海南省将逐步降低商品住房开发比例,增加高端、经营性房地产比重。力争至2017年末,全省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比例由2012年的84.4%下降至70%。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过程中,居民住房等刚需已经通过保障房等形式化解,商品住房省外居民购买的比例较大,多用于投资,适当调整商品住房比例有助于挤压投资性需求,缓解库存压力,优化省内房地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另外,《意见》格外重视房地产开发容易导致的环境破坏问题。指出,一方面,海南鼓励环保和社会责任意识强、有实力的企业,开发高端房地产项目。从政策和规划上限制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的低水平、低品质开发。另一方面,严格控制一线岸线土地资源单纯用于商品房开发。保护海洋环境资源,保障持续发展。其中,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至少200米范围内不得建设房地产项目。经海南省政府批准,特殊岸段可缩小至100米范围内,并合理确定开发强度,距离岸线200米范围内的既有建筑物不得扩建。严禁填河、填湖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用于规划建设的滨海、滨河、滨湖等优质土地资源,原则上主要用于度假区和酒店及旅游配套服务和相关产业的建设。严格控制填海造地开发房地产。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商品住房海南2017年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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