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保障房申请 最多可报五个志愿(2)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3-11-01 07:08 字号:T|T

摘要:自今日起,石家庄第三批682套公共保障房申请工作全面启动。什么样的人群可以申请分房,到什么地方可以填报申请?针对这些百姓关心的问题,昨日,石家庄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详细发布三类人群的申请条件。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保障房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页复印件一份;单身提供本人一份即可(含户口本首页)。

2、申请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供本市市区居住证。

3、申请人毕业证明。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单身职工申请不必提供其父母住房证明。

6、租私房需提供各区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说明。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920元);

3、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页复印件一份(含户口本首页)。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提出申请前连续六个月的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条(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4、租私房需提供各区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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