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良统计造假 政府迫使企业虚报数据超一倍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日期:2013-09-06 08:04 字号:T|T

摘要:在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四起统计造假案件后,云南陆良县也被查出数据造假,其中被抽查的28家工业企业2012年63.4亿元工业总产值中虚报的就有35.2亿元。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四起统计造假案件后,云南陆良县也被查出数据造假,其中被抽查的28家工业企业2012年63.4亿元工业总产值中虚报的就有35.2亿元。

陆良县政府自编数据入库报数

国家统计局昨日称,其统计执法检查室对群众举报的云南省陆良县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陆良县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严重失实。

国家统计局抽查的陆良县28家工业企业上报2012年工业总产值63.4亿元,初步核实为28.2亿元,虚报35.2亿元。抽查的25家工业企业上报2013年1~6月工业总产值27.4亿元,初步核实为10.6亿元,虚报16.8亿元。抽查的13个投资项目上报2013年1~6月投资完成额2.1亿元,初步核实为0.2亿元,虚报1.9亿元。

云南省对国家统计局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省委省政府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查处和整改。省政府要求坚决纠正问题,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陆良县政府向国家统计局作出了深刻检查,出台了全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目前,云南省正在进一步落实国家统计局的要求,抓紧全面整改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012年,国家统计局实行“四大工程”联网直报制度,要求所有的规模以上企业先进入企业名录库,由名录企业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经营数据,斩断以往地方政府在数据上报的中间环节造假的可能。

由于中间环节造假被堵,陆良县就在数据源头——企业身上做起了文章,干扰企业直接填报。

经查,去年以来,陆良县政府办两次发文要求:联网直报工作的检查、督促、验收由县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企业上报的相关统计数据由上述部门进行预警预测审批把关;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协调,计划投资额等统计数据须经固定资产投资包报部门审核后报送县统计局,规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和整理由县工信局负责。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文,分别向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逐一分解工业总产值、完成投资额等目标任务。县工信局还通过下发文件、多次召开企业会议、有关工作人员直接联系企业等方式,向有关工业企业逐个布置产值等目标任务,要求企业按分解目标上报统计数据,确保完成任务。

有的企业反映,如不虚报,其统计报表会被工信局退回;如配合虚报,工信局表示将为企业协调解决贷款、享受优惠政策等问题。

除此之外,陆良县还自编投资项目入库,直接形成造假。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新开工重大投资项目须提交申请表和现场照片等举证材料,经上级统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纳入项目库统计。但经查,陆良县住建局、商务局、水务局、发改局等制作虚假的施工合同等举证材料,将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入库统计。其中,住建局将一些未开工或不够规模的项目变成正在施工的大规模项目上报,商务局将去年底已建成营业的某项目“打造”成今年新开工项目上报,水务局将两个其他单位的项目当作本单位的项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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