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房产中介老板帮客户伪造离婚调解书 被判拘役6个月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日期:2013-08-28 11:26 字号:T|T

摘要:在明知动迁房未满3年不得过户的情况下,房产中介老板沈某为做成这笔交易牟取利益,竟伪造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将房产买卖上下家作为“夫妻离婚”来分割房产,从而达到过户目的。

据《i时代报》报道,在明知动迁房未满3年不得过户的情况下,房产中介老板沈某为做成这笔交易牟取利益,竟伪造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将房产买卖上下家作为“夫妻离婚”来分割房产,从而达到过户目的。近日,沈某被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去年10月间,租住于浦东某小区的朱女士想买房,通过邻居介绍认识了本小区想出售房产的郑先生,双方达成买卖意向。然而,郑先生告诉朱女士,由于他的房子是动迁房,3年未满不能过户。后来,郑先生咨询了房产中介并告诉朱女士,房产中介能够帮助过户。今年春节前,郑先生与朱女士一起来到该房产中介,找到了老板沈某,沈某即答应帮助办理过户手续,但要求事成之后支付“托人办事费”6.7万元和中介费1万元。

今年4月,沈某为做成这笔交易牟取利益,先将郑先生房产证上老婆的名字在房产交易中心作了除名,又通过马路电线杆上的制假小广告,找人伪造了一份“郑先生与朱女士自愿离婚,房产归朱女士……”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递交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作为房屋交易材料使用,后房产交易中心在审核时发现该公文系伪造并将该材料退回。

5月15日,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房产中介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