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二手房买卖存陷阱 业内提醒透明交易避免风险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保定晚报 发布日期:2013-08-26 09:56 字号:T|T

针对一些消费者反映的二手房交易被房屋中介公司吃差价的现象,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交易中存在的陷阱,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最好三方见面,做到透明交易、规避风险。

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中设陷阱

目前,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中设置的陷阱主要包括——

二手房价格因受房龄、位置等众多因素影响,卖、买者往往难以了解市场行情,中介公司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从中吃差价。

中介公司和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

乱收中介费,房子还没看,先让交几百甚至几千元看房费。

搞房源欺诈,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

虚夸房屋面积,一套房夸大五六平方米甚至十多平方米。

转卖买主或卖主,中介公司成了“二道贩子”。不少中介公司内部卖房源,一套房子,再卖给其他代理,联合起来赚看房费、中介费。

串通业主引买家上钩,骗取定金,不少中介公司还和卖家串通一气,热情地让买家看房验房,等买家有意交纳了定价后,卖家却突然称房屋不卖了,而买家交纳的定金,中介却不退还,和卖家私分。

透明交易二手房,规避风险有招数

为规避二手房交易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市住建局提醒消费者——

二手房交易最好三方见面、透明交易。在交易前与对方沟通,交易时,最好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

如果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也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另外,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方应咨询清楚所有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也难退回。

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委托方的利益。买、卖方应多了解周边房价、近期房子是否会升值,可以请房地产专家、律师或有买、卖房屋经验的人当参谋。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保定二手房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