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商用公房租金上调 是为遏制转租牟利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东南网 发布日期:2013-08-09 15:33 字号:T|T

鼓浪屿几十年未曾大变的公房租金,突然飙涨10多倍,甚至20多倍,这使得鼓浪屿上的传统老字号们撑不住了。不过,市国土房产局昨天表示,按市场评估价,对商用公房租金进行调整,就是为了推进公房租金与市场租金接轨,目的在于遏制转租牟利的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如果是涉及公益和民生事业的老字号店铺,有关部门称店租可以进行优惠。比如,将商用公房作为书店、电影院、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公益与民生用途的,可按60%缴交租金。

提高公房租金是为遏制转租牟利

市国土房产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6月1日起对全市1800多处商用公房租金,按新的市场评估租金标准调整,其中也包括鼓浪屿。

市国土房产局说,按市场评估价,对商用公房租金进行调整,就是为了推进公房租金与市场租金接轨,目的在于遏制转租牟利的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据介绍,原有的租金标准是根据2009年评估结果制定的。近4年来,厦门房地产的租金和售价稳步提升。而市国土房产局直管非住宅用房的旧有合同租金,与当前市场标准存在较大差距。“这次商用公房市场租金标准,由4家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估价时点为2012年12月31日。这4家评估机构,都是通过政府采购中标的。”有关人士说,评估公司得出平均值后,国土房产局又组织了专家和行评代表评审后确定。

涉及公益民生 公房租金可打六折

“事实上,这次提高商用公房租金的同时,也配套了一些优惠措施,以支持公益与民生事业。”有关人士说。

比如,公房若是由承租人自主经营的,可按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的70%缴交;承租人经批准将直管非住宅用房作为书店、电影院、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公益与民生用途的,可按60%缴交租金。

此外,对历史负担较重的国有和集体老企业转租的,2013年6月-12月份可按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的80%缴交;2014年可按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的90%缴交;2015年按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缴交。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调整之后,租金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转租牟利的空间会得到大大压缩。

住宅改商用的公房也在调价之列

6月1日起调整的公房租金,除了商用公房外,还包括将住宅改为非住宅用房使用的。

“如此一来,就堵住了‘住改非’公房转租套利的源头。”一业内人士说。

住宅公房“住改非”后,多手转租“套利”上百倍。尽管房管所租赁合同中明确“住改非”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恢复房屋原状及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但实际操作中,却困难重重。

前不久,鼓浪屿整治小组的一份工作专报,特意将公房“住改非”问题拎出来。同时,对岛上所有商家进行了摸底,对商家房屋做“产权身份认证”,借此逐个挑出“住改非”。

专家建议

鼓浪屿申遗顾问何丙仲:搭些合理小房子优惠出租老字号

在何丙仲看来,鼓浪屿上的公房私租是主要问题。“公房私租,这相当于是挖政府的墙脚,这是在盗取国家资产,同时又飙涨了鼓浪屿的店租。我们首先要从这里出发,来解决问题,应该要禁止公房私自转租。”

何丙仲觉得,可以把此次涨价事件当成一次契机,在鼓浪屿上搭一些合理的小房子,优惠出租给老字号店铺,让老鼓浪屿人联合起来管理。还可以把岛上的烧烤摊也一起搬过去,堵不如疏,方便管理。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鼓浪屿住改非商用公房租金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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