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勾结税务房管形成“避税链条” 曝监管软肋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日期:2013-07-22 08:54 字号:T|T

摘要:业内人士称,房产中介普遍炮制“阴阳合同”,暴露了房产交易税收征管以及房产经纪行业监管的软肋。

紧邻上海市外环线的独幢别墅,以六七百万元的价格就能买到,如此天方夜谭的事情竟出现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终审通过的房产交易合同中,其中究竟有着怎样的猫腻?近日,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某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和两家知名房地产中介公司中,挖出一个相互勾结“挖国家墙脚”的团伙。

两起案件

2010年5月,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高级管理经理杨某的经纪下,购房者朝某以2250万元和23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上海市某高档别墅区的两套二手别墅,房款分别包含1400万元、1500万元贷款。

别墅价格不菲,过户交易过程中需要按规定缴纳的税费自然也不少。尽管别墅原房主卖掉房屋净赚超过千万元,但仍觉得应缴交易税款太高;购房者同样坚持交易税费“能省则省”,于是房产交易双方与中介杨某一拍即合,炮制“阴阳合同”规避税费。按照“行规”,交易方答应支付杨某几十万元“好处费”。

据杨某交代,考虑到买家贷款额度较大,普通“做低评”方式通过交易登记过户的操作难度较大,于是他找到原来的房地产中介同事倪某。他们重新炮制了两份假合同以及虚假公证材料,将两套二手别墅的成交额分别做低到600万元、700万元,比房贷金额还要“倒挂”一大截。

倪某找到相熟的房产登记受理员刘某及审核科终审员王某等两人,直截了当请他们帮忙并许以重金酬谢。刘某和王某一通气,发现有利可图,便通过了两份本应被退回的交易材料,让购房者顺利拿到了房产证。

“因为我知道贷款金额明显高于登记过户的合同价,属于材料信息不一致,说明交易材料存在作假的情况,按规定不能受理。”受理员刘某正在犹豫之际,倪某说:“这件事已经与终审人员王某打过招呼,他已经答应办理了。”

隔了一两天后,刘某在受理窗口收到了这两套二手买卖过户登记材料,未加审核就予以受理,事后他的银行卡余额增加了6.5万元。

终审员王某获悉该两套别墅已受理后,跳过初审员直接从受理员刘某处把材料拿走。

“在2010年6月初,我告诉倪某,要我帮忙办理的两套别墅交易过户登记已搞定。”据王某交代,在办证当日,他通知倪某终审已经通过,只等打证,倪某拿到证后,便往王某新办理的银行卡上划入了31万元。

好梦不长,这桩违法勾当最终露了馅。2011年4月,受理员刘某、终审审核员王某对自己故意对不符合规定的过户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及审核通过,并收受贿赂的事实供认不讳。

在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破获的另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中,张某案发前在上海市青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从事税务征收工作,在应允为一套交易额为1350万元的别墅“降低交易税费”过程中,向购房者提出了“专业意见”,通过介绍熟悉的房产中介修改合同,将成交价格做低至800万元。

对于修改后房产交易合同,张某在办公室内自己直接受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同时自己审批同意,让开票员开票,并让另外一个受理员在接受人栏补签了名字。因为合同价格减少了550万元,购房者因此少缴税款超过55万元。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中介勾结税务房管避税链条二手房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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