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小区12层楼加盖至28层 业主告赢规划局 (2)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西部网 发布日期:2013-07-16 17:43 字号:T|T

2012年4月17日,“领导小组”委托铜川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对秦岭小区25号楼建成后10号楼日照情况进行的分析复核显示:铜川市新区规划局在审批25号住宅楼时所依据的陕西华夏建筑设计公司所做的大寒日10号楼住户日照达到3小时的图解及结论与实际不符,确认10号楼住宅楼部分住户日照未达3小时。

今年5月,案件代理律师韩朝泽邀请专业机构,对小区10号楼是否被25号楼遮挡再次做了日照分析,确认10号楼的大部分面积不能满足大寒日3小时光照的要求。

同一栋楼竟有三个楼高?哪个是对的?

之前说是12层,为何又变成28层,而且还在加高,成了30层,到了2012年,约有96米。

业主们经协商,联合了69人准备告开发商和铜川市新区规划局。

有业主说,在准备相关材料时,他们发现同一栋楼,竟有三个高度,小区总评图明确25号楼是87.80米,而在之前对外公示(包括媒体公示)时的楼高为86.15米,在铜川市新区规划局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确认的高度为87.3米,楼层高为28层。

业主张先生说,经询问才知道开发商向规划部门递交申请进行局部调整,但规划部门没有公开也没有告知,导致现在10号楼的部分住户权益受侵害。

2012年8月16日,业主们将铜川市新区规划局作为被告、将秦岭小区开发商陕西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起诉至铜川市新区法院,但法院未受理。

今年1月,业主和律师一起找到省高院反映,在省高院发出公函的情况下,今年3月,铜川市中级法院指定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受理此案。

>>法律裁决

一方说程序违法

一方说程序没问题

今年6月的庭审中,业主认为铜川市新区规划局2010年作出的关于秦岭小区25号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违法,涉及业主利益没有告知业主听证,未公示;25号楼实体也违法,规划局许可的住宅楼项目设计楼层为28层,但实建30层,许可高度87.3米,现建筑高度96米,且该建筑和10号楼的距离只有50米,保证不了10号楼在大寒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要求;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许可证。

铜川市新区规划局辩称,2009年8月26日,他们已对外公示,但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起诉,目前已过诉讼时限;陕西佳居房地产公司在2009年8月14日向新区规划局提出规划局部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在媒体上进行批前公示,这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核发了规划许可证,规划局认为程序合法。

陕西佳居房地产公司则认为,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且已过法定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业主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小区楼层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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