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者给予撤职处分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13-07-14 08:52 字号:T|T

7月12日电监察部网站12日发布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规定明确,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规定明确,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颁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公积金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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