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实现持续发展

扫描到手机 土地市场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13-06-25 15:34 字号:T|T

浙江,地处东海之滨,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空间分布不均衡。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快速发展,浙江资源禀赋不足与土地需求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来谋划。特别是2013年以来,浙江开动“三驾马车”(“亩产倍增”计划、“812”整治工程和“三改一拆”行动),把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向更深的层面推进。

日前,浙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案〉的通知》,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目标,明确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

“亩产倍增”,最根本的目标就是实现2020年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0年翻一番。为了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浙江将按照“优化布局、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从用好增量、管好存量等关键环节入手,着力做好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加快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等六方面的工作。

5月27日,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812”土地整治工程现场暨“百万”造地保障工程总结表彰会议,正式启动实施“812”土地整治工程。

“812”土地整治工程,简单说就是计划用5年时间(2013年—2017年),全省垦造耕地80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043万亩、综合整治农村建设用地20万亩,实现全省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质量和产能进一步提高。这是一项事关浙江省发展大局的基础性工程,是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破解“双保”难题的关键之举,也是促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812”土地整治工程,全省上下以“造好、整好、建好、用好”的原则,全面推进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大工程。

为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浙江,2013年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开展“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房、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2013年至2015年,全省要完成改造三类建筑(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1.4亿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亿平方米。2013年确保完成改造5000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3000万平方米,并禁止出现新的违法建筑。

“三改一拆”,是一块啃骨头的“硬战”。省委、省政府对推进这项工作提出了“六大”要求:一要咬定目标不放松。二要突出重点抓结合。要做到拆、建结合,把拆除可建设的空间利用好、建设好。三要完善政策讲法律。加快法规政策建设,做到规范、有序开展拆违。四要讲究方法惠百姓。通过“三改一拆”,真正地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五要明确责任强考核。实行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六要营造氛围强合力。要“甩开膀子”做给群众看,也要“喊破嗓子”引导群众一起干。

作为“三改一拆”行动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作为、主动参与,把“三改一拆”工作与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农村违法用地治理、清理历史遗留违法违规用地等问题相结合,努力破解违法用地“执行难”问题,全省的违法用地查处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以来,全省已拆除历年来违法建筑物4291万平方米,完成改造三类建筑3138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集约用地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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