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加强装修管理 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13-06-21 07:17 字号:T|T

摘要:装修游击队混迹装修市场的现状有望得到治理,近日,市住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装修人员将持证上岗,着力治理野蛮装修。

装修游击队混迹装修市场的现状有望得到治理,近日,市住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装修人员将持证上岗,着力治理野蛮装修。

如今,随着城市住房条件的改善,居民对住宅室内布局和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装饰装修成为居家生活的第一要务。家装行业也随之迅猛发展,成为城市建设的一支生力军。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确保居民住宅的使用安全,市政府2003年制定颁布了《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明确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局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我市实际,日前又修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行政管理,加大行政查处力度,着力治理野蛮装修,坚决禁止私自破坏房屋结构的行为,确保房屋安全。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业务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应到市、县(市)、矿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应当经过岗前教育培训,取得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颁发的《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管理责任。要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要求装饰装修企业出示相关备案证明及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要及时与装修人员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涉及结构变动和明显加重荷载的装饰装修,应要求装修人员到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对违反协议和有关规定的装修人员,应及时教育制止;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应通知辖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此外,通知还配发了《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暂行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申请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应向所在县(市)、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培训合格的,将颁发《石家庄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市住房保障研究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研究委员会将对取得证书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培训和年检,培训情况和年检情况报市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装修施工装修持证施工石家庄装修持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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