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中毒一死三住院 租户房东互告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日期:2013-06-05 11:02 字号:T|T

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导致两名租户住院,房东的一名家人死亡,而谁来承担责任,则使原本相处融洽的房东与租户反目成仇。租户起诉房东,索赔医疗费近6万元,房东也起诉租户,索赔死亡赔偿金等损失22万余元。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房东不满 要求审理不公开

8时30分,距开庭还有半小时的时候,记者来到丰台法院,此时当事双方尚未来到法院,已经有近百名学生前来旁听。

过了一会儿,房东陈先生和其律师来到法院。看到有众多媒体到场,陈先生情绪激动,他以涉及隐私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并向法官提出不公开审理。法官对陈先生说明此案不属法定不公开的范围,经过约半小时的协商,陈先生要求媒体不对其拍照,隐去其姓名。

租户罗女士则并不避讳,她同意公开审理,并且同意接受采访。

煤炉采暖 引发中毒事件

罗女士介绍说,她和陈先生签有租房协议,租住了陈先生自建房的一楼卧室和厨房。今年1月21日,陈先生家的煤炉发生一氧化碳泄漏,导致罗女士母女二人中毒,心肌受损、肺部感染。住院花去不少钱,事后陈先生分文没有赔偿。为此,罗女士和其母亲分别起诉陈先生,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5万余元。

“一氧化碳中毒并不是我的责任。”房东陈先生说,煤炉安放在一楼拐角处,主要为二楼和三楼的住户供暖,租户协议中写明住在一楼的租户应使用太阳能或电能取暖,不能使用煤炉取暖,而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正是租户私自关闭通风门,并且未关闭卧室门,致使一氧化碳中毒,责任应由租户自己承担。

陈先生在法庭上说,事故发生后,他曾为罗女士母女垫付医疗费共1万余元,因此他提起反诉,要求罗女士母女返还为其垫付的医疗费。

父亲死亡 房东另告租户

丰台法院今天审理的是罗女士母女起诉陈先生一案,但记者了解到,在此案之外,陈先生还另外提起诉讼,要求罗女士母女赔偿22万余元。

原来,陈先生姐弟三人和父母居住在陈先生所有的院落内。2013年1月21日凌晨6点,陈先生被叫醒,说他的父母倒在一楼。见父母当时已经昏迷,陈先生迅速拨打120,并先将同样昏迷的罗女士母女送至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陈先生的母亲、罗女士母女脱离危险,但是陈先生的父亲经抢救无效去世。

陈先生认为,事发当天,由于罗女士一家私自关闭通风门,借供暖炉取暖,才导致一楼聚集一氧化碳气体,造成事故发生,导致他父亲不幸身亡。为此,陈先生要求罗女士赔偿其父亲去世的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2万余元。

“一层只有一个大门,没有所谓的通风门,楼道门不是我们关的。而且我们母女俩,有可能大晚上的敞开门睡觉吗?这种推测根本不合常理。”罗女士表示。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租房煤气中毒

相关阅读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