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二手房与中介签合同 要写“笔笔见发票”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武汉晚报 发布日期:2013-05-23 11:09 字号:T|T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详解防吃亏妙招:合同要写“笔笔见发票”

中介正常收费只有两种

中介费和跑腿费

二手房贷款需请中介代收时

代收费一定要见发票市民避免买二手房吃亏妙招

与中介签合同要写“笔笔见发票”

20日,本报刊发《代办贷款多收7015元“跑腿”钱》后,本报接到不少市民打来的电话,怀疑买二手房时,中介多收了费用。那么,买二手房时,中介究竟该收哪些钱?按什么标准收?市民如何避免在买二手房时吃亏?如何识破不易觉察的陷阱?昨天,记者进行了打探。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中介正常收费只有两种:一种是交易代理费,即俗称的“中介费”;一种是服务费,即俗称的“跑腿费”。

代理费是中介促成交易该收的报酬。服务费是买方没有时间或精力办某些手续时,委托中介帮忙办理,中介应收的劳务费。前者必须开发票,后者双方事先书面约定好后,可以只开收据,不开发票。如果没有请中介跑腿,中介就不能收服务费。

中介费的收取,1995年国家出台的收费标准是:最高不超过交易额的2.5%;独家代理的,即卖方将房子只委托一家中介代理,按3%收取。武汉市1996年出台的收费标准是:10万元(含)以下的按交易额的2%收取;10-100万(含)的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

由于武汉标准低于国家标准,近年,武汉二手房中介很少执行这一标准。按交易额的2%收费,几乎成了“行规”。一家二手房中介的负责人直言:“如果按武汉地方标准收费,我们都得饿死”。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二手房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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