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中国资金外流已堵不住 地下钱庄仍是主流(3)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日期:2013-05-14 08:38 字号:T|T

摘要:一面是来势汹汹的海外热钱流入,一面是大量中国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无论从哪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正越来越受到挑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投资让资金“顺便”外流

除了贸易项之外,资本项下的资金流出也在兴起,其主要方式是通过海外并购渠道。

2011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对外投资项目新的核准权限:对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3000万美元提升到3亿美元;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1000万美元提升到1亿美元。

一位曾经参与海外并购的某民营企业家王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境外投资项目审批起征点提高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无论是商务部还是发改委,审批更为严格了;另一方面则是可转移的资金数额也增大了。”

目前,境外投资正常的审批程序是“外管局—发改委(中央或省级)、商务部(中央或省级)—外管局”,在寻求其他监管部门审批前,外管局会对拟使用外汇来源出具意见,同时也可以汇出一部分投资资金。

沈彦炜介绍说,在所有审批程序启动之前,企业可以向外管局申请一定的汇款额度,用于前期的调研,一般不超过总投资金额的15%。比如说1亿美金的项目,可以在这个时候汇出1500万美金。

王肖认为,这笔费用虽然是以特殊目的汇出的款项,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松动的空间,甚至可以通过虚报花费等方式,把一部分资金留在海外完成资产转移。不过,这是需要一定技术含量的。

事实上,与海外投资“跑冒滴漏”实现资产转移相比,通过另一种方式转移境内资产可能更为隐蔽。“可以在离岸地注册一家由当事人实际控制的酒店管理公司,当事人在国内的酒店每年向该酒店管理公司支付高额的管理费,直到酒店做破产了,资金也就转移出去了。” 绿野资本集团大中华区董事会主席郑晓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外资银行“内存外贷”腾挪

“严格审查与监管提供 类地下钱庄 服务的商业银行。”这一看法普遍存在于学界。除了民间的“地下钱庄”,很多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同样扮演着“类地下钱庄”的角色。跨境银行的特殊过境服务通常被称为“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

内保外贷,是指总部在国内的母公司,通过向内地的银行机构提供担保,让其在境外的分支机构从这所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中获取贷款。

内存外贷,是在境内的银行存进款项,然后在境外获得贷款。这种方法只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给银行即可。

沈彦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在实务中发现,有很多客户采用这种方式实现了资金的境外周转,这在一些外资银行中采用得比较多。”

目前,包括花旗、汇丰、渣打、星展在内的外资银行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这一“类地下钱庄”的运行方式,其优势在于境外的便捷网络。

外资银行之所以热衷于这种仍存争议的业务,主要是由于其在境内“揽存”压力巨大。截至目前,国内所有外资银行的资产份额不到行业的2%。因此,开展上述业务,有利于吸引客户把存款放在其境内法人银行,因为没有存款就没有贷款,没有贷款就没有利润。

星展中国副行长兼首席运营官梁徐雁芬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内存外贷 或 内保外贷 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多,企业在这方面有需要。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外汇额度是有所控制的,大量的配额是给央企 走出去 提供的,相较之下,民营企业 走出去 只能采取这一方式来完成,在我们看来这是合法合规的。”

以“内存外贷”为例,A公司在境内外资法人银行存了6200万人民币,该行的境外银行则向A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贷款1000万美金,如果境外贷款不能归还,境外银行则作为坏账处理,境内公司则将存款作为利润处理,从集团层面上实现了盈利。“内保外贷”的方式类似,如果境外贷款无法归还,境内银行则可以对其担保物进行包括拍卖、变卖等方式的处置,所得收入亦可作为利润处理。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地下钱庄资金外流中国资金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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