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正定新区与主城区新城大道有望"十一"通车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5-11 10:18 字号:T|T

日前,连接正定新区与省会主城区的新城大道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十一”通车。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为此专门出台了《石家庄市新城大道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就新城大道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征收补偿作出规定。按照该《办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未超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其重置价的10%-50%予以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实行货币补偿,不再异地安置

新城大道工程北起正无路,南至滨水路,道路总长4460米,双向8车道,设计时速60公里,计划总投资6.8亿元,预计今年十一通车。

按照《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将依据石市道路建设工程规划,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空地),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按《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6条执行。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征收事项,按《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77号)执行。

新城大道建设规划道路沿线国有土地被征用单位,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不再异地安置。

集体土地房屋:能纳入城中村改造的,不再另批宅基地

集体土地上的居民住宅及其附属物、装修等,经评估后,给予货币征收补偿安置。征收集体土地居民房屋,在符合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能纳入城中村改造项目解决的,不再另批宅基地。

不能纳入城中村改造项目解决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解决的,另批宅基地自建安置,旧宅基地按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补给村集体。新增用地指标由市统一协调解决,安置事项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具体办理。搬家费每平方米20元,一次性计发,临时安置费每平方米25元,计发6个月。

按照《办法》规定,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性用房予以拆迁补偿。手续不全的生产经营用房按评估价(重置价考虑成新)的80%补偿。

企业停产停业期间职工工资补偿,按照最近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实有职工人数和全市上年度人均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核定,计发6个月。企业临时职工人数须经工商部门证明,各县(市)、区指挥部初审,市财政评审确认,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搬家费补偿20元/平方米。

临时建筑征收:违建不补偿,正规临建最高补偿50%

违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对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使用时间未超过规定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其重置价的10%-50%予以补偿;装修部分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按照该《办法》,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控制用地范围内严禁自行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擅自建设的各类建筑物、地上附着物,一律无偿拆除。

征地公告发布后抢载、抢种的花草、树木、作物及搭建的建筑物、构造物,一律无偿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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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长期欠税成钉子户 捅破房地产欠税的秘笈

现在,房产商们手中都捧着一本欠税“葵花宝典”,这本欠税“秘笈”,详细告诉房地产开发商对付税务部门的手段。换句话讲,房地产企业欠税的“法宝”,早已成为行业的显规则。

近日,一位叫李劲松的律师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李劲松在总结了29家上市房企今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以后,提出质疑,说包括万科和SOHO在内的知名公司,大量拖欠应该上缴的土地增值税金,总金额至少高达640亿元。消息一出,立刻哗然,有媒体的热议,也有房企的反驳。(5月6日《中国广播网》)

实际上,房地产开发商欠税不缴,早已成为一个“古老”的话题。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近年来,无论是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凡税务部门公告欠税“老赖”,房地产企业总是榜上有名,而且占据着榜单的绝大部分席位,更令人气愤的是,即便房地产商在销售的黄金时期,不差钱的赚钱时段,仍然欠(税)并快乐着。

对于房地产企业因长期拖欠国家税款变成“钉子户”,社会舆论常从道德层面进行激烈讨伐,把追问的矛头指向地产商对社会的诚信度和责任感等方面。然而,道德的大棒并未敲醒“见税就欠”的房产商,房地产行业欠税局面并未因此有半点改观。或许,我们应该更多地追索这种现象背后的制度“病源体”———在超级暴利的情况下,他们为何欠下如此天文数量级的税收?

现在,房产商们手中都捧着一本欠税“葵花宝典”,这本欠税“秘笈”,详细告诉房地产开发商对付税务部门的手段。换句话讲,房地产企业欠税的“法宝”,早已成为行业的显规则。

就拿土地增值税来说,按照税法规定,开发完毕后,方能清算缴纳税收。但是由于目前房地产企业实施滚动开发,也就是说这一期开发还未完成,下一期的开发已经开始,有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10多年,因此,就将土地增值税变成了永远不用缴税的税种。这里面当然也制度性上的缺陷,不过,还有些情况是故意欠税,是亟需国家职能部门警惕的。

比如房地产开发商每开发一个新楼盘,就要成立一个项目公司进行管理。而一旦楼盘销售完毕后,这些项目公司往往会很快被注销,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经营手段,使得欠税甚至偷逃国家税收变得畅通无阻。还有,由于现行楼房销售模式多为预售制,所以,税务部门必须依据开发商预先估算应缴税款的额度进行预缴,但开发商出于“自利”本性,能低估就低估。在随后的结算中,开发商又抬出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要件(销售方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转移给购货方),来搪塞税务部门。这样一来,即便购房者的按揭贷款进入开发商的账户后,他们时常以风险没有完全转移为借口,死不承认到账的预付购房款为营业收入,继续欠缴国家税收。

既然我们已知道了房产企业欠税的“宝典”,国家职能部门就应全部撕破,片甲不留,具体讲:一方面,税务部门要修葺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式,将欠税的制度性管涌及时补上;与此同时,税务工商部门要架构起联动机制,对房地产企业成立项目公司,进行严格监管,凡没有缴足国家税款者,一律不准注销和成立新的项目公司。此外,在营业税征管方面,税务部门在加大征收力度的同时,国家立法部门有必要专门就会计准则的收入确定条款,进行重新修改和完善,以保障国家税款的足额入厍。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正定新区新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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