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房又认贷”为从严实施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日期:2013-03-25 07:21 字号:T|T

摘要: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未有过政策调整,一直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日前只是对各区县重申强调了这一政策,要求严格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未有过政策调整,一直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日前只是对各区县重申强调了这一政策,要求严格执行。

近日,市场上有传言称“3月25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申请人之前申请过贷款买房,那么将房子卖了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将最多只能贷到四成,贷款利率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随后,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未有过政策调整,一直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日前只是对各区县重申强调了这一政策,要求严格执行。

按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用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与此同时,对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计算,将只允许除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人数,父母将不能分摊面积。

而目前,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只允许发放给改善型申请人,即现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9.4平方米(不含)以内的缴存职工家庭。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公积金管理北京公积金管理认房又认贷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