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尚未落地 二手房买主还款却遭卖主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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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家二手房
来源:北青网
发布日期:2013-03-1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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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主着急还款却遭卖主乘机加价———
饱受争议的“出售房产征税按转让所得的20%”的“国五条”尚未落地,因该规定而引发的纠纷已经诉至法院。二手房买主段女士担心增加购房成本,着急还清卖主赵先生的房款办理过户,不想却遭赵先生乘机加价。为此,段女士将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提前还款并办理过户手续。记者昨天获悉,密云法院已受理此案。据了解,这是本市首例因二手房过户缴税提高而引起的诉讼。
原告段女士诉称,2005年自己从被告赵先生手中以23万的价格购买一套楼房。付款方式为段女士先支付现金9.4万元作为首付,余款则以段女士替赵先生偿还本套楼房的剩余贷款方式支付。因为贷款每月1000元需还供至2023年8月,故房屋产权当时也未办理过户。合同约定在贷款还清后,赵先生再配合段女士办理过户手续。
今年2月,“国五条”出台后,段女士发现如果不尽快办理过户,税需要多交不少,而且房屋不在自己名下。于是,段女士凑足了偿还剩余贷款的钱,想马上还贷并在税额提高前办理完过户。
哪知段女士与赵先生联系,赵先生以当初房屋所售金额过低,需要段女士再补交房款为由不协助其提前还贷。协商未果,段女士诉至密云法院。要求赵先生协助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法官提示
丰台法院法官魏亚南和马贞翠提示,“国五条”实施可能导致几类案件呈现增长:
因税费缴纳问题产生纠纷:主要表现在新政公布前签约、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双方对税收交纳问题并无明确约定。新政实施后都不愿承担,产生纠纷。
因税费问题引发合同解除:主要是早已签约,但由于卖房时手续不完备等原因而长期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卖交易。合同规定负担税费一方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因退房引起违约纠纷:新政实施后,购房人对二手房交易价格看跌,可能会引发退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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