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房贷最高额涨至60万 将刺激部分刚需 (3)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3-01-29 07:44 字号:T|T

摘要:1月28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对《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规定在该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符合一定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40万元放宽至50万元或60万元。新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预计刺激部分刚需群体购房

“如果贷款额度提高,那我就不用为凑首付发愁了。”听闻区直公积金中心调整贷款最高额度,在某区直单位工作的小龙很是期待。

小龙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3年,每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约1600元。此前,他已经看中了南宁凤岭片区某楼盘房子准备买下当婚房,但苦于没凑够首付一直没下手。该楼盘每平方米约7000元,8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总价约60万元,“以前公积金贷款只能获贷40万元,自己还要凑够20万元的首付,虽然攒了点积蓄,但加上家里的支持,离首付还差那么点”。

按照新《办法》,小龙的条件可以获得48万的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贷款购房中,套型建设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贷款的最高额度可以达到购房总价款的80%)。“到时候贷款48万元,剩下的10多万元我自己完全就可以搞掂了。”小龙准备等过完春节就去购房。

还有的职工告诉记者,因为采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的还贷压力小,贷款额度调高之后,自己购房计划也会进行调整,“到时候可以在地段相对较好的地方买房了”。

据了解,区直公积金中心是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目前在该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已经接近20万人。业内人士表示,新《办法》将缓解大量职工的购房成本压力,预计会刺激不少符合条件的刚需职工入市购房。

另外,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南宁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尚未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

新闻链接

据媒体报道,去年以来,全国有多个城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青岛、厦门、南昌、郑州、南京、合肥等地先后上调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幅度普遍在15%~25%之间,部分城市还降低了公积金贷款门槛、放宽了公积金使用的限制。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南宁住房公积金房贷贷款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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