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新城绿地建高楼项目举行听证会 业主开发商针锋相对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1-18 07:15 字号:T|T

摘要:近日,滨河新城小区每座楼的单元门口都贴出了一纸通知,通知上称关于冀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滨河新城续建项目,开发商与业主产生分歧,石家庄市规划局准备在审批这个项目之前举行听证会,了解双方的意见。

开发商想在小区内绿地建高楼,业主纷纷表示反对,这样的矛盾并不少见,如何解决一直是个难题。近日,滨河新城小区每座楼的单元门口都贴出了一纸通知,通知上称关于冀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滨河新城续建项目,开发商与业主产生分歧,石家庄市规划局准备在审批这个项目之前举行听证会,了解双方的意见。

现场

听证会会场座无虚席

1月17日9时许,记者来到设在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的听证会现场,此时不少业主已经到场。临近听证会开场,近300人的会场已座无虚席,还有没找到座位的业主站在四周。

临近10时,听证会正式开始。石家庄市规划局法规办的张立峰主持了听证会,建管处处长李刚对议题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滨河新城小区自1993、1994年开始建设,2001年竣工。小区中心绿地即大广场一直是居民们的休闲健身场所,10多年来大家习惯了到广场上遛弯活动。如今突然听说广场要被改建为两座高层住宅楼,不少居民不能理解,并表示反对。

业主

开发商无权支配绿地

听证会上,业主们都很激动,多名业主代表依次发言,表示不同意续建高层住宅楼,也不同意开发商提出的“置换绿地”的意见。

业主代表质疑开发商向规划局提供的滨河新城小区用地规划红线图的规划现状与事实不符,并拿出石家庄城市建设档案馆在小区建成后的原始资料进行对比核实,称绿地和广场的面积等多处存在不实。

其次,开发商称此次规划为续建项目,而续建是指对未竣工前的预留地所进行的续建,滨河新城小区早在2001年已经全部竣工,且有广场的石碑为证。

另外,业主代表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规定,广场绿地和综合服务楼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的“大土地证”在工程竣工后已经无效,开发商无权再支配广场绿地。

开发商

业主不具有绿地产权

对于业主们的质疑和反对,冀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也作出回应。

代理人表示,早在1994年开发商就有建这两座高楼的规划,后1999年因为一些问题不得不对规划进行更改,导致这一计划一直没有实施。

另外,省市对于小区配备物业管理用房的明确规定是2006年才作出的。规划中涉及的综合服务楼并非物业管理用房,而是商业用房。2001年石家庄房产局已经对综合服务楼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明确标注房地产权所有人为冀盐房地产公司,所以业主对综合服务楼不具有产权。

代理人同时表示,小区2001年建成后,广场和绿地并没有核算到购房成本中分摊给各位业主,而且业主所提到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规定,是在2007年以后修改和颁布的,根据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业主并没有广场和综合服务楼的产权。

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的调解中。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石家庄滨河新城小区绿地建高楼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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