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实名举报北京城建骗贷 指控波及光大建行(3)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2-12-25 14:50 字号:T|T

摘要:近日,一则企业家实名举报北京城建的帖子在网上疯传,一个民营地产公司和国企之争因此浮出水面。记者采访了多方当事人,剥茧抽丝,真相正一一浮出水面。

巨额亏损经审议确认后,城建四公司当即决定召开董事会,“确认亏损事实,到公安机关报案”。有趣的是,参加这一董事会决议的除董事长杜书明外,同时 有:城建四总经理于天恩、副总经理张锁全、办公室主任刘航,而后三位均系原城建四公司领导,改制后职务没有变化。那么,参加这一董事会的有几人是事先不知 情的呢?又有几人是参与了重组,又参与后来的审计,并一同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呢?

事情至此,已然是一出活脱脱的罗生门。然而,大戏上演,帷幕才刚刚拉开。

诉讼拉锯战

已成事实的巨额亏损着实难以处置,2009年3月,北京城建集团将瑞丰恒基反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与之解除城建四的资产重组协议。

2009年10月,北京市一中院以瑞丰恒基公司未按照约定注资判决双方解除协议。2010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判决。2011年5月5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解除资产重组协议,由于城建四不能按时还款,银行根据担保合同从北京城建集团划走城建四公司所欠款项。

2009年10月,城建集团起诉瑞丰恒基,要求其承担反担保责任。据资产重组协议,瑞丰恒基对城建四公司的对外借款承担反担保责任,需替后者偿还相关债务,法院强制冻结了其名下房产34套及现金。

因此瑞丰恒基不断上诉,并于2011年1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杜书明耿耿于怀的是,“北京市一中院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在事实都没有查清 的情况下,只判决了解除城建四重组协议,却没有判决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其前期投入的4000多万股本金、1.95亿元的反担保责任、为城建四直接担保融资 1亿余元借款等资金问题均未解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处瑞丰恒基败诉。杜书明助理对记者称,瑞丰恒基拟近日就北京城建集团诉其解除协议一案再次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事态将如何发展,我们共同拭目以待。

北京城建巨额亏损现冰山一角

按照重组后的审计,即便是在风头正旺的2007年,城建四也已录得亏损十余亿元。

这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北京指挥部集体转业改编而成的建筑工程公司最早成立于1983年,1997年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浪潮中,北京城建集团 将原来国有独资的北京第四城市建设工程公司改制为多元投资的城建四公司,注册资本6055.6万元,集团公司拥有其60%的股权。

1998年,北京城建集团独家发起上市公司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城建”,600266.SH),城建四公司进入北京城建的股权比例为36%,北京城建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2001年7月,北京城建集团和股份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以建筑工程类企业及相关资产和集团公司的房地产项目、8家物业广告公司等进行置换,拟籍此淡出建筑业转型房地产。四公司作为工程建筑类公司和其余工程类公司股权一并被置换出股份公司,归集团公司所有。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北京城建骗贷光大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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