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闲置两年未动工土地将被无偿收回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 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12-12-12 09:56 字号:T|T

摘要:石家庄市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将按照造成闲置的原因采取适当方式依法进行处置和合理利用。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近日,石家庄市出台《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力度,并将建立闲置土地常态化监察巡查机制,对本辖区内供而未用、供后闲置的土地进行全面清理。

据了解,石家庄市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将按照造成闲置的原因采取适当方式依法进行处置和合理利用。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意见》规定商品住宅用地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等多种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和高档住宅项目的规划审批, 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并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禁止供地目录》和《限制供地目录》的规定,严禁向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赛马场 项目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供应土地。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石家庄闲置两年未动工土地将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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