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二手房意向金能返还吗?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10-12 07:45 字号:T|T

摘要:根据《合同法》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意向金不同于定金,一般情况下,在对意向金的性质没有做出明确约定及未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意向金应予退还,但给中介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李先生咨询:今年8月,我通过中介看到一套二手房,并签订了《承购意向书》,约定:达成买卖意向后,意向金转为定金,如买受人不买,则意向金归出卖方。三天后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我向中介支付了一万元的意向金。一周后我又不想买那套房子了,请问中介能将意向金退还给我吗?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平解答:不能退还。根据《合同法》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意向金不同于定金,一般情况下,在对意向金的性质没有做出明确约定及未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意向金应予退还,但给中介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可在本案中,对意向金的性质已明确约定为定金性质,根据定金罚则,不能返还。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购二手房意向金返还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