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权大于法”何时休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日期:2012-09-27 08:31 字号:T|T

摘要:最近一个时期,征迁矛盾引发冲突不时见诸报端。每一案例因果细节不同,但一大共同特点是,征地拆迁“权大于法”现象突出。

最近一个时期,征迁矛盾引发冲突不时见诸报端。每一案例因果细节不同,但一大共同特点是,征地拆迁“权大于法”现象突出。一些地方政府罔顾中央三令五申,违反基本法律程序,滥用权力干预经济活动,侵犯农民财产权利,几乎是所有征迁冲突的实质。

由于传统的发展模式,一些地方常常在三季度蜂拥而起,抢项目、赶工期,为此绕开土地利用管理的法律法规程序。正因为此,每年从三季度一直延续到所谓“金九银十”,是项目落地、工程动工的高峰,往往也是一些地方政府违法用地、征地拆迁冲突集中反弹阶段。国土资源部每一季度的土地违法情况通报,无一例外地都有地方政府违法用地,县市党政负责同志亲自挂帅“项目办”,滥发红头文件推动征地拆迁的案例。

失法必然无度,抛开法律准绳,引发、激化矛盾,是必然的结局。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等基本法律,都明确规定政府为公共利益才能征地。滥征乱迁激化矛盾的地方,不仅激化干群矛盾,影响社会稳定,而且行政权力直接介入土地征用、工程招标、项目施工等经济过程,短期也许可迅速拉动增长,但违背市场规律,造成资源浪费,不仅逆转我国土地集约利用进程,而且不透明的非市场化运作,为腐败滋生提供了土壤。

由于有了《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等法律,在土地利用、征地拆迁上,我国已初步形成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现在,关键是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从而遏制征迁过程中的滥权违法现象。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违规征地权大于法非法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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