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八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审批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09-14 11:46 字号:T|T

摘要:记者昨日获悉,石市首个政府为征收主体的房屋征收项目——和平路社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已有90%的被征收居民签署协议,社区整体规划已经获批,年底前有望动工开建。

记者昨日获悉,石市首个政府为征收主体的房屋征收项目——和平路社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已有90%的被征收居民签署协议,社区整体规划已经获批,年底前有望动工开建。包括和平路社区在内,石市共有八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得到相关部门批复正陆续进入征收程序。

首个房屋征收项目现身

据石家庄市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介绍,和平路社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是石市在国务院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实施的第一个房屋征收项目。2012年5月24日该项目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目位于和平东路以南,谈固北大街以西,瑞国花园以东,冶金研究院以北,规划用地约93亩,现有建筑都是3~5层的低矮破旧楼房,共涉及到720户被征收居民。目前,已有90%的被征收居民完成了房屋征收手续。

按照规划,和平路社区未来将建设8栋30多层的中高端住宅,以及2栋商务楼,地上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小区将配建8个班的幼儿园。沿谈固北大街沿线还将布置大型现代化商业配套,未来社区周边还将由市政配套建设一个大型景观公园。

首轮八个老旧小区将改造

据介绍,包括和平路社区在内,石市共有八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得到相关部门批复正陆续进入征收程序。这也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相继出台之后,石市首轮老旧小区改造。

相关人士介绍,石市首轮八个老旧小区改造的征收主体均为政府,这也是与以前最重要的不同点。在以前,是由开发商作为征收主体,政府实施监管,都是开发商直接制定补偿方案,回迁户只能被动接受。进入征收时代,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由监管人成为了当事人。现在的征收模式在前期就全部进行公开公示,直接让居民参与到补偿方案的制定中,根据居民的意见进行调整。

此外,与以前居民搬离越晚可能给予的补偿条件越高不同,进入征收时代,征收条例和办法都是按照市场价,政策明确规定了被征收人谁先搬走谁先得益的原则。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石家庄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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