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命名楼盘须经地名办同意

扫描到手机 土地市场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08-09 08:56 字号:T|T

摘要: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后,在项目立项前,应到所在辖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办进行地名沟通,经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地名委员会获悉,石市建筑楼盘命名有了新的规定。按照规定,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后,在项目立项前,应到所在辖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办进行地名沟通,经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作为项目名称使用和宣传;小区命名需取得全省统一制式的《标准地名使用证》,经市地名委员会对市政府审批、备案的标准地名,集中向社会公告后方可使用。

责任编辑:赵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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