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水毁房屋11月底前完成重建

扫描到手机 土地市场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08-03 09:24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从8月2日算起,省内百名技术人员将在7天内完成灾区房屋普查;11月底前,将完成受灾地区水毁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从8月2日算起,省内百名技术人员将在7天内完成灾区房屋普查;11月底前,将完成受灾地区水毁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普查工作主要包括:调查、核实、登记洪水冲毁住房的情况;按照规定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鉴定,危房分为三级——B级(个别结构构件危险)、C级(局部危险)、D级(场地危险、整栋房屋危险)。其中,B级、C级危房将修缮加固,D级危房将重建。

  本月下旬,相关单位将完成灾区异地迁建的村庄和原地恢复重建相关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

  省住建厅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危房改造的程序和要求,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水毁住房建设。

  省住建厅厅长朱正举介绍,损坏房屋修缮恢复或重建主要采取政府补助、农民自建的方式。五保户等特殊困难家庭,由乡镇政府组织统一建设。易地迁建、建设规模较大、配套设施较多的村庄,可将房屋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按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对危房改造户平均每户提供7500元补助资金。我省平均每户补助4375元。

责任编辑:赵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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