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国土资源局【2012】12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扫描到手机 土地市场 来源:石家庄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2-07-25 09:54 字号:T|T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2】034-0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

  【2012】036号地:

  位置:中华大街西、新华路北、儿童公园东、政府西院南

  面积:29501.7平方米(约合44.26亩)

  土地用途:商服、住宅

  容积率:≤5.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5%

  保障性住房配建: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按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回迁情况:回迁房总建筑面积78588平方米

  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

  起始价:2.32亿元

  亩价:约520.65万元/亩

  【2012】037号地:

  位置:高营街(规划路)东、恒中路(规划路)南、谈固北大街西、东垣东路(规划路)北

  面积:58169.2平方米(约合87.26亩)

  土地用途:住宅、商服

  容积率:≤3.21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0%

  保障性住房配建:城中村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回迁情况:回迁房总建筑面积108487.72平方米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起始价:3.44亿元

  亩价:约394.22万元/亩

  【2012】038号地:

  位置:建华大街以西、东岗路以南

  面积:146454.9平方米(约合219.70亩)

  土地用途:商服、住宅

  容积率:≤3.2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保障性住房配建: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按5%的比例配建廉租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比例不少于地上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

  回迁情况:回迁楼总建筑面积355439平方米

  出让年限:商服40年、住宅70年

  起始价:12.48亿元

  亩价:约568.05万元/亩

责任编辑:赵国玉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